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》,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,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、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激励支持。
此次调整根据重点任务完成进度、实施效果等情况,一并统筹推进。一是增加督查激励措施。其中要求,对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优先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,优先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、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,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中予以倾斜支持。该事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。二是对部分督查激励措施进行了优化完善。三是调出部分督查激励措施。
据了解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的部署要求,国务院办公厅自2016年起探索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,先后对一批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、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,有力推动地方锐意进取、开拓创新、竞相发展,取得了积极成效和良好反响。